物業
物業
“物業”一詞譯自英語property或estate,由香港傳入沿海、內地,其含義為財產、資產、地產、房地產、產業等。該詞自20世紀80年代引入國內,現已形成了一個完整的概念,即:物業是指已經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及其與之相配套的設備、設施和場地。物業可大可小,一個單元住宅可以是物業,一座大廈也可以作為一項物業,同一建筑物還可按權屬的不同分割為若干物業。物業含有多種業態,如:辦公樓宇、商業大廈、住宅小區、別墅、工業園區、酒店、廠房倉庫等多種物業形式。
?物業客服的主要工作-物業客服的職責
140 ℃物業客服負責物業管理費收費通知單的發放和費用的催繳工作;負責公司服務熱線電話的值守,并收集掌握熱線電話的所有記錄,記錄報修情況和服務質量,負責與業主 住戶聯絡。
?物業公司經營范圍-物業公司的資質
123 ℃物業管理專業人員以及工程、管理、經濟等相關專業類的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。其中,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5人,工程、財務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。
?物業保潔是什么?物業保潔員崗位的職責
166 ℃為保證安全,保潔員上班時間不許喝酒,在使用登高器具時在保證安全的同時方可操作,避免造成安全事故;保潔專員在工作中要懂禮貌,講團結。不做違反公司形象的事。
?前期物業管理方案-前期物業管理合同
175 ℃物業管理條例的操作方式。在實踐中,物業的銷售及業主人住是持續的過程。這個階段要求2 3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投票形成業主大會決定是不現實的,而這個階段的物業管理服務又是必需的。